2025年4月19日 星期六

法源六法檢索系統—過勞律師的觀察


兩年前,筆者曾經以Lawsnote為主軸,拿法源與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來做比較,當時筆者寫了一篇分析「Lawsnote使用心得」,認為Lawnote有以下特點:

[1]搜尋介面簡潔:

[2]搜尋結果較廣:

[3]關鍵字預覽:

[4]頁數隨意跳:

[5]搜尋留下足跡:

[6]標籤與標色:

[7]相關條文:

[8]排序方式:

[9]瀏覽法院見解:

[10]律師專頁:

 

後來在一年前,因為Lawsnote漲價卻無任何通知用戶的公告說明,實在令人感到心寒(養肥了可以任君宰割不顧禮儀了嗎?),筆者又寫了一篇分析「Lawsnote使用省思」,從推翻付費使用者繼續使用Lawsnote的必要性去思考分析,嘗試找出替代方案、說服使用者擺脫既存的使用習慣。

 

時間點來到現在,法源因應市場競爭,推出了獨立免費的檢索系統即「法源六法」,筆者過去的種種觀察,有必要因應時勢變化來更新一下,以下會沿用過去觀察到的十個重點,來跟各位分享筆者對「法源六法」的觀察心得:

 

[1]搜尋介面簡潔:

Lawsnote就是以一欄搜尋起家的,迄今不變,搜尋欄位居頁面中央,除了搜尋欄右邊的圓形圖示「i」有說明種種搜尋功能,值得初次使用者詳閱之外,筆者自己還會用到的大概只有下方的「排版小工具」,以及右上方了「律師專頁」提供使用者自己可作有限的設定,其餘頁面下方的文字與超連結多可視為贅物。

 

新出爐的「法源六法」,儼然也是以一欄搜尋之姿來踢館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初始頁面也走簡約風格,不過搜尋框比幾乎貼近頁面最上方(影響不大,習慣就好),因為下方會先列出十則新近的「法規新訊」,再接著列出十則新近的「最新文章」,這樣的設置挺好的,讓使用者在檢索之際,若有空閒也可關心一下新近修法及法學文章的動態。

 

若點選「更多法規新訊」進去,可以看到「最近 1 年公發布之常用法規」(公發布是指公布或發布的意思嗎?);同樣的若點選「更多最新文章」進去,可以看到「最近 1 年出版之最新文章」,此處自然是引流到法源資料庫去,讓有付費下載全文需求的人可以直接連結過去。筆者認為,這兩部分的整理分享,以免費提供來說,確實勝過Lawsnote的初始頁面(下方多半是非關日常使用或法學資訊的連結)。

 

綜上,以初始頁面外觀來看,法源六法有連結到法源向來花時間整理耕耘的法學資訊上,可算是頗有吸睛之處而略勝一籌

 

 

[2]搜尋結果較廣:

多年前,筆者是用「民法第180條第2款」做為測試關鍵字,今日照樣先拿這組關鍵字來測試看看,經搜索後:

Lawsnote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85

.法源六法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45

.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41

 

看來法源在檢索關鍵字上大有長進(灑花),不再像兩年前是顯示查無資料。但是,何以兩者搜索到的判決書還是有40則的落差呢?筆者稍微瀏覽了一下,發現Lawsnote的搜尋結果還包括了:「民法第180條規定,給付有該條第1款至第4款」、「民法第180條第234款」、「民法第180條第1項第2款」(錯誤贅載第1項)、「民法第180條第12款」等內容在內。相對來說,法源六法則是老老實實地搜出了有「民法第180條第2款」字樣的判決,兩者的搜尋數量大概差在此處。

 

由此觀之,Lawsnote的搜尋廣度還是比較寬一些,但是這樣的「寬」究竟能否等同於「更好」,其實見仁見智,畢竟,關鍵字搜尋目的是在找論述,法條的條項款目只是參考關鍵字之一,筆者認為法源六法遲來的進步(抱歉喔,太久沒用不清楚是在哪時就改進了),已經讓搜尋功能有大幅提升。

 

不過呢,檢索系統向來就不會是單一關鍵字決勝負,所以筆者還是要再進一步搜尋比較看看。接著使用「民法第180條第2&租金」來搜尋看看:

Lawsnote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19

.法源六法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44

.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5

 

哦?法源六法檢索到的結果竟然比較多?(好像只比「民法第180條第2款」搜尋結果少1筆)經筆者點了數則判決進去查看,判決中確實有「民法第180條第2款」,但好幾則判決找不到「租金」何在,這個搜尋結果似乎不太對勁?經筆者上法源裁判書查詢作觀察,看來是系統直接將「孳息;天然孳息;法定孳息;利息」都當成「租金」的同義詞而納入搜索結果。嗯,使用者要找租金,結果把孳息、利息都一併塞給他,真是天才啊!(絕對不是正常意義的天才)這樣的方式真有助於提升檢索品質嗎?不會弊大於利嗎?筆者認為,不當的關鍵字串聯必然會帶來隱患(多了一堆我沒要的or濾不去我不想要的),這可能是先前面對競爭對手時不得不採取的因應措施,但造成的影響卻持續到今日,有朝一日使用者終於在檢索時碰到了、感受到了,就會損及使用者對於系統的信任與評價。

 

筆者另外改用「勞基法第61條第2項」搜尋,結果如下:

Lawsnote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264

.法源六法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76

.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69

 

這回搜尋到的裁判結果數量相差很大,筆者觀之,不知道為什麼有諸多法院判決被法源六法忽略而沒有篩選出來?落差近乎200筆,其中原委恐怕只有設定法源六法檢索語法的工程師才清楚了。


另外觀察到一件事情,法源六法檢索結果的最新一則判決是「最高法院 112年度台上字第1097號 民事判決(112.05.25)」,但這則判決在Lawsnote已經排到第2頁去了,是搜尋結果中的第12則判決。筆者又將Lawsnote搜尋結果的最新第一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重勞訴字第63號 」丟到法源六法去搜尋,法源六法也找得到啊!看起來並非資料庫內未更新的問題,該則判決有在法源六法的資料庫裡頭,但不知道什麼原因用「勞基法第61條第2項」搜尋,卻只能看到1125月以前的資料?

(隨著本文撰寫,後來筆者已經發現是因為法源六法的檢索結果,乃依照法院階級呈現所致,詳後文[8]排序方式的說明)。

 

接著再用「勞基法第61條第2&自請離職」搜尋,結果如下:

Lawsnote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29

.法源六法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16

.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檢索到的裁判結果有16

 

在關鍵字預覽的部分,用至少兩個關鍵字來搜尋時,法源六法搜尋結果提供各個判決的三行預覽(用word估算大約140字左右),Lawsnote則是提供五到六行預覽(用word估算大約250左右),這部分就待下段再詳談吧。

 

綜上,關於搜尋判決的廣度,目前依舊是Lawsnote搜尋結果較廣,甚至找到的判決數量可能相差數百則,就檢索廣度而言,法源六法雖然對於Lawsnote緊追在後,但筆者感覺到多個關鍵字的查詢上似乎有不穩定因素存在(包含前述的關鍵字串聯過頭,又或者卡到以法院階級順位呈現的原則),這些對重度使用者來說都可能導致無形的資訊流失或莫名其妙的不便、必須再過濾,這些可能是法源六法可以再更完善的地方。

 

 

[3]關鍵字預覽:

承上所述,用「勞基法第61條第2&自請離職」搜尋,法源六法搜尋結果提供各個判決的三行預覽(用word估算大約140字左右),Lawsnote則是提供五到六行預覽(用word估算大約250左右)。

 

在法源六法的預覽中,只有當兩個關鍵字恰好非常靠近的時候,才有機會一併出現在那「140字」的預覽當中。相對來說,筆者觀察到Lawsnote似乎有略縮呈現的技術,也就是預覽結果中可能會存在「…」用來省略一些判決內容,看起來像是各抓取不同關鍵字前後一段文字,用「…」省略當中相隔太遠的文字,來使兩個關鍵字並呈在「250字」的預覽裡頭。

 

筆者覺得搜尋結果預覽依舊是最直觀,最單刀直入指向判決內容的一個展示。字數過多會喪失預覽意義,字數過少則無法發揮預覽功能的精華,在目前還是依賴人(使用者)去辨識這則判決是否符合自身所需的情況下,預覽功能的強弱會直接攸關使用者能否更有效地找到自己關心的判決。

 

法源六法似乎是想用AI摘要的功能來取代預覽、搭配AI潮流來吸引使用者。這邊來說筆者的觀察與想法吧,目前用「具經濟價值」在法源六法搜尋,可以找到比較多則已經編列AI摘要的判決,點開AI摘要會看見「事實、爭點、法律見解、裁判結果」或「事實、爭點、裁判結果、上訴理由、判決結果」或「事實、爭點、裁判結果」,好像體例並不那麼一致(如果一致,應該是標題都會留存,頂多特定標題下方留空才對)。在視覺展示上,筆者認為標題好歹也要用個粗體或【】框起來會比較好辨識。

 

不過AI摘要的真正的問題在於,它創造了一個消耗使用者閱讀能量的內容AI摘要隨便應該都有三四百字以上甚至更多)。筆者大概只會看「爭點」與「法律見解」以求省時吧,但又似乎不是每則AI摘要都會有整理「法律見解」。看完如果覺得論述相關,大概就是再進入判決全文去找尋自己需要引用的段落;看完如果覺得論述不相關,則繼續看下一則,如此,大家應該會發現AI整理的摘要,必然連帶提供許多關鍵字以外的內容,使用者必須閱讀消化及取捨(找尋自己想找的內容可能在AI摘要內容的哪裡),這件事本身可能反倒讓使用者搜尋效率下降。

 

不過法源六法對於AI的嘗試應該是必要的,將來如果能夠將不同判決之間,透過相同或類似的爭點串聯起來,提供「爭點搜尋功能」,甚至提供「特定爭點之下的AI綜合分析」,屆時裁判搜尋的競爭恐怕就不再是拉麵了!(不再是『一蘭』搜尋的問題,笑),屆時Lawsnote的優勢是否會繼續存在,就很難說囉。

 

總之,筆者認為目前依舊是由人(使用者)來找尋適用的判決,對於預覽功能的提升依舊是必要的,期待法源六法考慮在多個關鍵字搜尋之下適度放寬預覽字數,至於能否技術上也採取減縮讓關鍵字並呈,就看技術人員有無心要克服了。至於法源六法的AI摘要,筆者認為是一利,也是一弊,很可能有段時間將呈現雙面刃的效果。此外,筆者想法比較單純,何不在初始頁面搜尋欄的上方擺上各種常用AI平台連結(也可作成類似分享連結那樣的浮動小面板),讓使用者可以更自由地將法源六法與其他AI(例如NotebooklmChatgpt Gemini AI等等)組合使用,倘若這樣可無成本增添一絲一毫便利於使用者之處,何樂不為呢?

 

 

[4]頁數隨意跳:

根據筆者今日再次檢視的觀察,Lawsnote搜尋結果會呈現1000頁以內的結果(以每頁10則判決來算,就是會呈現一萬筆判決),使用者可在上方網址列的最後面添加「/頁數」就可任意跳換到特定頁數去(例如加上「/888」,就可跳到第888頁)。這部分依舊與兩年前一樣,沒有特別的變化。

 

司法院檢索系統則是顯示25頁(每頁20則判決,也就是只會顯示搜尋結果的前500筆判決),有下式選單可直接跳頁。這部分也是與兩年前一樣,沒有特別的變化。

 

噹噹噹!吸睛的來了!法源六法的查詢則提供333頁以內的資料(因為每頁呈現30則判決來算,這樣可以看到9990則判決,也就是數量上與Lawsnote相當)。若跳頁到第334頁以上的頁數去,系統就會顯示「資料查詢結果超過1萬筆,建議重新輸入查詢條件已提供更精準的查詢結果。」。


各位注意到了嗎?筆者說「跳頁」,是的,免費的法源六法現在也能夠自由跳頁了!(灑花)

 

雖然搜尋結果下方依舊顯示:「第一頁、上一頁、下一頁、最末頁」,但是上方網址處其實已經可以更改頁數來跳頁了。例如用「勞基法」搜尋之後,先拉到最下方點一下「下一頁」,如此網址處就會呈現:「https://six.lawbank.com.tw/Search/Result?keywords=%E5%8B%9E%E5%9F%BA%E6%B3%95&type=3&page=2」這時候只要更改網址列最後的那個阿拉伯數字,就可以自由跳頁到使用者想去的頁數(但如前所述,不能超過1萬筆,所以跳頁限於333頁已內)。


筆者還特地跑去法源付費的裁判書檢索系統查看,是不是筆者當年誤會了、早就可以如此搜尋?還好,經筆者檢視確認,法源付費的裁判書檢索系統依舊是老樣子。想要到第幾頁,就必須乖乖用滑鼠一直點,一頁一頁的跳,跳到地老天荒,跳到海枯石爛。

 

總之,「法源六法」在跳頁功能的進步,值得肯定!不過,當筆者用「勞動基準法&最高法院」,想要先搜出最高法院關於勞基法的判決,再來試試看跳頁功能的時候,系統卻顯示「系統發生異常錯誤」。嗯,看來法源六法不允許使用者將法院名稱作為關鍵字來限縮搜尋範圍(不過山不轉路轉,改用其他關鍵字,也還是能夠篩出相關的判決啦)。

 

 

[5]搜尋留下足跡:

這部分法源六法並無提供,畢竟是免費提供使用,未綁定帳戶而無足跡功能,不難理解。(付費的法源聽說也有類似留下足跡功能,有付費使用的朋友可以自行研究、比較)。

 

 

[6]標籤與標色:

這部分法源六法並無提供,畢竟是免費提供使用,未提供標籤與標色功能,不難理解。(付費的法源聽說也有類似標籤功能,有付費使用的朋友可以自行研究、比較)。

 

 

[7]相關條文:

這部分法源六法並無提供,畢竟是免費提供使用,未提供判決的相關條文,不難理解。付費的法源也有類似功能,在判決全文頁面的最下方,會有「歷審裁判」、「相關法條」與「司法判解」的連結,點選後會以另開新頁的方式提供,相對來說,Lawsnote是在於同頁分割視窗並陳,便利性還是略高一籌。

 

 

[8]排序方式:

當筆者用「勞動基準法」在法源六法搜尋,搜尋結果一連數頁竟然都是最高法院判決?讓筆者深感不解,利用上開跳頁功能觀察,筆者在第84頁終於發現最高法院最後一則判決即「最高法院 70年度台上字第3258號 民事(070.09.10)」,後頭接續的是「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3年度勞上更一字第5號 民事判決(114.04.16)」,並且依照時序展現各高分院的判決,這代表著,法源六法提供的檢索結果,是把最高法院列為首位、各高等法院判決列為次位……地院的自然排到很後面去了用「勞動基準法」搜索,筆者跳到第330頁依舊是高院的判決)。

 

重度使用者應該要瞭解到前述這種檢索結果的階級性(最高>高等法院>地院),雖然可能許多人根本不在意,但相對於Lawsnote的檢索可以完全按照時序排列,法源六法因為拿掉了原本選擇法院的選項,看起來又不容許以法院作為關鍵字去搜尋,如此一來,上述的法院階級排序方式(而非完全依照判決時序排列),可能會造成一些不便利,例如跳頁繼續瀏覽的不便利(並非所有判決都依照時序排列,就很難說上回瀏覽到特定頁面,下次就接續時序排列的順序繼續瀏覽下去)。

 

 

[9]瀏覽法院見解:

這部分法源六法並無提供,畢竟是免費提供使用,未提跳躍功能,不難理解。(付費的法源聽說也能直接跳到「法院心證」及「案件爭點」,有付費使用的朋友可以自行研究、比較)。法源六法的使用者可以克難使用Ctrl+F自行搜尋:「本院之(判斷)」、「經查」、「惟查」、「得心證(之理由)」來取代(笑)。

 

 

[10]律師專頁:

這部分法源六法並無提供,聽小編說法源目前並沒有規劃。畢竟實質效益不明,沒有規劃也不難理解。端看將來公會准許下的律師案件媒合平台是如何發展,這部分才比較可能有活水注入。

 

綜上所述,法源六法其實不該與Lawsnote相提並論,因為一者免費、一者付費,兩者間本來就不是處於公平對決的立足點,但是,法源六法的異軍突起,意味著法源對於競爭敵手的反撲,有點另闢戰場、釜底抽薪的味道,在目前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三天兩頭故障或維修或更新的情況下(司法院有沒有考慮引入競爭者啊?或者促使廠商改善效能啊?),法源六法顯然是一位絕佳的替補選手!以上一點粗淺觀察,希望對於大家在使用法源六法有些幫助,更期待將來引入更多AI的功能之後,法源能在檢索系統上引起新的變革(拜託,趕快讓AI取代咱們吧,不然眼睛看到都要脫窗啦)。



【碎碎唸】

彙整一下,筆者期待法源六法提供/微調的功能:

[1]搜尋結果的預覽字數加倍放寬至六行(約280字左右)。

[2]容許以法院名稱作為關鍵字進行搜尋篩選。

[3]讓使用者可以選擇完全以時序排列檢索結果(而非只能以法院階級排列)。

這幾點如果得到放寬,筆者認為對於Lawsnote的付費使用者來說,將有更高的誘因投向法源六法的懷抱!


其他值得改善/工程師檢視改善的地方:

[1]AI摘要內容的小標題應該要更醒目(粗體或加框)。

[2]重新檢視關鍵字的串連設定,拿掉關聯性過於浮濫的關鍵字串聯。

[3]檢索判決的廣度應該要再檢視,找出與競爭對手落差的數量原因何在(是對手放寬太浮濫,或某些技術性因素導致自己畫地自限?)。

2025年4月13日 星期日

[最高法院勞動法裁判百則]



【勞動契約】 ​
109年度台上字第1000號判決 ​
110年度台上字第90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3159號判決 ​
112年度台上字第2713號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6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1990號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343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25號判決

【勞動契約終止】 ​

110年度台上字第14號判決 ​
110年度台上字第2705號判決
111年度台上字第2069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1280號判決
111年度台上字第2309號判決
111年度台上字第1256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2714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2705號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888號判決 ​
113年度台上字第1784號判決
100年度台上字第2095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745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551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749號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2146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1518號判決 ​
109年度台上字第7號判決
106年度台上字第2648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2721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676號判決 ​
112年度台上字第2394號判決
107年度台上字第957號判決
111年度台上字第833號判決
98年度台上字第652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1396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1221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1399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2709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1932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判決
111年度台上字第697號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1277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2250號判決 ​
112年度台上字第2392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12號判決
110年度台上字第1246號判決
109年度台上字第2722號判決
113年度台上字第101號判決

最高百則014【噩夢:給你兩條路】

  【噩夢:給你兩條路】   ========   倘雇主故意濫用其經濟上之優勢地位,藉「合意終止」之手段,規避上開條項之禁止規定者,勞工固得主張該合意終止契約無效,惟此係以雇主使勞工未處於「締約完全自由」之情境,影響其決定及選擇之可能,而與勞工締結對勞工造成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