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碎唸】
勞動基準法的工資概念,概觀即如上圖,對於雇主來說最大的風險在於非工資事後遭到法院判定為工資,一旦發生這類悲劇,就會產生一連串的效應,例如:雇主違法遭裁罰、勞工訴請差額、甚影響到法院對契約是否終止的判斷。從預防勞資爭議的保守角度來看,非工資的項目似乎應該越少越好,但是,從經營管理的角度來看,卻又未必如此。一般民眾不容易區分的幾個概念:「基本工資」、「平均工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筆者都擺進圖中(字體標橘色),其實畫這張圖,最初的想法是要將這幾個概念的關係並列上去,設法凸顯出差異所在,畫著畫著就變成了這樣。如果真的要走極精簡風,筆者大概會改成下圖,畢竟能在概念之間意識到風險所在是最重要事情:
工資與非工資的爭議,爭議根源還是在於人性。
有些雇主會追求非工資極大化的工資架構設計(工資金額壓在基本工資),工資統包就是這種想法下的產物,如果雇主有把說薪資架構向勞工說清楚、童叟無欺,這類的約定雖無違法,但仍必須面對少數貪婪勞工離職時想透過訴訟賭一把索求的風險(尤其是法扶可能提供勞工免費律師協助的情況下,誘因更高)。
更常見的是,少數雇主用欺瞞哄騙的各種手段,把勞工的非工資極大化(事實上是將工資套上各種非工資外貌),勞工只好隱忍到離職才來計較,自然也是鬧上了法院。
所以說,訴訟始終來自於人性。拜託大家有人性一點,這樣筆者才有飯吃啊(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