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次於勞政主管機關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時候,碰到幾位勞工一起來諮詢,勞工忿忿不平地抱怨勞工局都不告知他們下一步該怎麼做!(喂,旁邊就是勞工局的人員你們嚷嚷這麼大聲!?)筆者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做說明,才讓該些勞工瞭解到勞政主管機關必須中立、並非刻意不理不睬。
當勞工碰上勞資糾紛去申訴檢舉時,若雇主有明確違法的情況,勞政主管機關多半會勸諭雇主盡早改善、該付的工資不要再拖欠,所以,一般給人的感覺似乎是勞政主管機關應該是要挺勞工?然而,勞政主管機關應該是持行政中立的立場,基於這層考量,實在不太適合亂下指導棋、多半也不會明確指導勞工後續該如何提起訴訟處理(這也就是勞政主管機關會請配合的律師輪值提供諮詢的緣故,有提供資源協助民眾,而非自己公親變事主。但筆者相信,事實上仍存在少數人員憑恃專業、自詡行俠仗義心態而私下指點民眾的情況)。
顯然,很多民眾面對勞資糾紛,其實不清楚自己有哪些選項。有些人傻傻的聽信雇主片面之詞就簽下和解書,結果後悔莫及。有些人認為沒有錢能夠請律師打官司,那就只好就算了吧,每天忙著工作已經夠累了,哪還有時間精力去搞訴訟呢。所以,筆者簡要整理了一張簡圖,讓碰到勞資爭議的勞工能夠了解,自己大概有哪些選項(如圖所示)。
筆者標1、2、3數字,即指通常勞工會選擇的應對作為優先順序。
最常見的就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很多出於誤會的糾紛、金額較小的糾紛,透過勞資爭議調解就順利解決了。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是免費的!再來,無論有沒有調解成立,都會拿到一張書面紀錄,上頭會記載勞方主張、資方主張、雙方不爭執事項、調解委員建議方案,這些內容常常是後續訴訟延伸的基礎,所以,勞資爭議調解說起來,如果勞工有善加利用、好好處理,其實重要性相當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諾曼地登陸,能為後續的勝利奠定基礎。
其次,若調解無果,多半會去申請法律扶助律師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勞工專案(勞工之每月收入低於6萬5千元,總資產低於300萬元),如果符合條件,就能獲得免費的扶助律師協助處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例如:由扶助律師提起訴訟到一審判決出爐,如需要上訴二審的協助則要另外重新申請)。
如果調解不成、法扶也申請不過,那就只好自己提起訴訟。這時候可以選擇委託律師處理一個審級(也就是自己付費請律師處理),或者委託律師撰寫書狀而自己處理(僅付費請律師寫書狀,費用較低廉,但是必須自己去開庭、閱卷等)。當然,筆者也碰過許多勞工認為自己能夠應付訴訟、打算自己處理的,這也是一種選擇。如果選擇自己處理的話,請坦然接受自己的應對造成的影響,因為,一審訴訟過程如果處理得不妥,有很多東西是難以在二審進行補救。
至於標註「慎」的選項,則要審慎應用。用得好有立竿見影之效,但是用不好、時機不對,常常只會造成反效果。最常見就是勞工因為勞資糾紛不滿,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訴檢舉雇主違法,搞得雙方劍拔弩張,以至於後續雙方在進行調解時,雇主將遭到裁罰的成本都一併考量進來,或者擺明就是要訴訟到底。當然,即便訴訟到底,勞工還是能夠獲致自己依法應得的權益,但是過程中消耗的訴訟成本,其實也會不斷累積,給人一種勞資仇怨深結不惜玉石俱焚的味道,最後即便勝訴,真的是勝利嗎?
附帶一提,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法律扶助律師協助、提起訴訟,這些選項其實是可併行的(並非要先調解不成立才能提起訴訟),雖然多半的情況是,先勞資爭議調解,再申請法扶律師協助提起訴訟,但還是要看個案情節而定,若無法判斷,建議前往各地勞政主管機關向駐點提供免費諮詢的律師詢問,會比較妥適。
以上,希望每位勞工面對勞資糾紛時,都能考量自己的需求、經濟情況,選擇合適的應對方式,讓勞資糾紛早日平息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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