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碎唸】
2023年最後的發文,就用上面的圖來迎接新年吧。
明日起,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7470元,在此金額之下,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保全人員,其薪資結構也將產生異動,希望這張圖以粗淺的對照、架構並呈,讓大家能透過圖像,對於其薪資架構有基本的理解,那也就不枉筆者在年度的尾聲,製作了這張圖表啦。
距離新年還有十分鐘左右,祝大家新年快樂。
【增補碎唸】
拋開既存制度的設計,從工時與工資的變化來檢視(下圖),無論如何比較,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保全人員,在工資所得上都是吃虧的、較差的。亦即,看起來賺到較多工資,實際上是透過「耗費更多工作時間」且「轉換為較廉價的工資」而得來的。
其實,打破正常工作時間上限,而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比例計算突破增加的正常工作時間,必然導致這樣的結果。
說實話,這看在筆者眼裡,一點都不合理。
在延長工作時間都至少要加給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規定,怎麼會容許「突破上限所增加的工作時間」(66H)全數遁入正常工作時間而完全不用增給?
突破工時上限,與工資如何加給,技術上其實可以拆開處理,或者說有各種組合方式可選擇(未必一味增加正常工時,也可透過增加延長工時達成,不過代價就是雇主要花更多人力成本)。
不得不說,這樣的現實狀況,凸顯這類工作的價值相對低下,遭到輕視、漠視,也被大家習以為常(不外乎用勞務密度較低、間歇性等來催眠自己,繼而漠視工時時數爆量的事實),甚至連從事這類工作的勞工也都遭到馴化,不願意降低工時,只因為這樣得到的工資較少(新聞報導:保全業仍適用責任制14天2例假恐易過勞)。
最後,對於基本工資調整為27470元後的實務現況,整理簡表如下,即保全員每月出勤時數所對應的工資最低標準金額:
【相關網路資源】
📌核備說明及相關約定書範本(高雄市勞工局網頁)
📌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工資計算標準(勞動部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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