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 星期五

生命不斷倒數

 

前陣子翻閱《如果還有明天》一書,書中集結許多人對於親友生命最後一段歷程的觀察省思,也帶出病人自主權利法存在的意義:讓病人可以預先安排自己最後一段旅程要以何種姿態面對,即預立醫療決定(AD)。相對來說,簽立意願書選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雖也是一種措施,但只限於末期病人。


說實話,在時間的輾壓與衰老的催逼之下,所有人都將是病人,都必然成為病人,雖然有點殘酷,但事實如此。


書中,許多不捨父母離去,施行醫療救護卻徒增父母痛苦,事後悔恨不已的案例,原因不外乎是:自己第一次碰到父母過世+父母沒有任何交代。


人生總有第一次,這不能苛責,所以病人自主權利法,顯然是試圖從病人預先安排的角度,去緩解生離死別不捨卻在現在醫學之下造成痛苦的延續,若要說得白話莞爾一點,大概就是:趁自己還清醒的時候早點選擇臨終道路避免日後遭到子女或配偶決定的摧殘。


NETFLIX近期上檔的「住院醫師」,第一集的劇情就是菜鳥醫師奮力急救,病患的心臟終於重新跳動,但是過久缺氧過程導致這位病患再也醒不過來,得到的就是一個心臟持續跳動的活死人,劇中資深的醫師點醒菜鳥,這樣一位病患只會讓家人期待奇蹟發生、不斷籌錢燒錢,直到整個家庭無法負荷而崩解。


相對來說,實務上也曾有過子女為了領取保險金而使父母在病床上以非人姿態續命的案例。無論是出於善意,或者防免圖謀私利的惡念,如果病人能在生前預作安排,其實可以讓自己避開這類痛苦的深淵,也讓在世的親人內心所受衝擊大大降低。


書中最讓筆者有感的是朱平的短文「我的生命正在倒數」,作者因為女兒的童言童語,得到啟發,並實際以倒數的角度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繼而感受到急迫性,意識到必須將生命花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對此,筆者深感認同,並以此思考方向衍生製作簡報圖如下:












【碎碎唸】

筆者不禁想起一件繼承人告被繼承人之同居人的案件,判決中揭露了一位退休檢察官的生前最後文字:「一、我如不能講話時,不必送醫,送醫只有痛苦之增加而已,壽命已盡而走,是唯一好方法。如死亡,不必任何儀式,只是負面的,給人看的,無任何意義,何況我是早已知道我是和天地萬物合在一起,並無生死可言。送火葬、骨灰送故鄉或其他地方埋了就可。不發訃文。二、我的錢已捐獻出去,也不必查詢,增加自己他人的麻煩。三、遺產由你們三人協調處理。」


雖然該名退休檢察在家庭生活的經營上未必圓滿,但是面對死亡最後的姿態,確實理智。相對來說,許多人忌諱言死、認為安排交代後事就是放棄生存的希望,導致最後一段路整個荒腔走板、兵荒馬亂。不得不說,「預先安排如何迎向死亡」與「完全放棄對抗病魔」其實是兩碼子事,但在內心的這個層面,平常人還是很難理性地二分處理。



【相關法規】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病人自主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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